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規要求,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和相應的抽檢細則,我局組織抽檢了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,調味品,薯類和膨化食品,餅干,蔬菜制品,食用農產品,飲料,糕點,水產制品9類食品826批次樣品。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國家有關規定檢驗和判定,其中合格樣品817批次,不合格樣品9批次(抽檢信息詳見附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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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總體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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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100批次,全部合格;調味品100批次,全部合格;薯類和膨化食品40批次,全部合格;餅干40批次,全部合格;蔬菜制品17批次,全部合格;食用農產品405批次,其中合格樣品400批次,不合格樣品5批次;飲料52批次,其中合格樣品50批次,不合格樣品2批次;糕點51批次,其中合格樣品50批次,不合格樣品1批次;水產制品21批次,其中合格樣品20批次,不合格樣品1批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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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不合格樣品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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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標稱莆田市華大食品有限公司生產,北京恒信誠久食品經營部經營的烤鱈魚片,N-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。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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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北京京深勇記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鱸魚,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。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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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北京東潞苑佳園農貿市場蔬菜廳129-131號代繼超經營的韭菜,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。檢驗機構為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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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北京市東城區新民菜市場于保國蛋禽銷售店經營的鵪鶉蛋,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,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。檢驗機構為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(北京市食品檢驗所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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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北京寶圣利通商貿中心生產經營的紅棗蛋糕,脫氫乙酸及其鈉鹽(以脫氫乙酸計)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。檢驗機構為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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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北京鑫隆四季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鯽魚,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。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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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北京南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芹菜,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。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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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標稱北京川秀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2批次紫薯粉(固體飲料,生產日期分別為2020/4/7和2020/4/18),菌落總數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。檢驗機構為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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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針對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,我局已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調查處理,涉及外埠的已通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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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此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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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